(四)加强海洋与渔业管理,切实做好海洋与渔业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加大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实施渔业养殖证、海域使用证和渔业捕捞许可证制度,落实伏季休渔管理制度,加强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执法能力。要严格执行渔船审批制度,加强渔船更新、改造、买卖的管理,查处沙滩船厂和各种非法造船点,控制捕捞强度的增加;尽快制定《休渔管理规定》,完善休渔制度,规范休渔管理措施,提高休渔的管理水平。加强对渔业资源进行监督,支持一批基础好、技术力量雄厚的公益性科研机构,对渔业资源进行监测,大力推行增殖放流,对一些重要经济鱼虾越冬场、产卵场安排投放人工渔礁,改善鱼类繁殖生长环境,保持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五)全面实施“科教兴渔”战略
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是今后渔业取得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保证。“十一五”期间,加快实施“科技兴渔”战略,促进渔业技术进步。一是尽快制定全市“科技兴渔”计划,选定一批对我市渔业发展有着重大推动作用的渔业科技项目。二是提高科技攻关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海洋养殖品种的人工育苗育种技术、海淡水鱼类良种选育技术、病害防治与快速诊断技术、健康养殖与集约化养殖技术等关键技术进行攻关。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尤其是加强基层技术推广网络建设,按照“五有”建设标准,充实乡镇水产技术力量,完善市、县、镇、村四级技术推广网络。四是积极做好水产技术培训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技术培训和知识讲座,全面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管理水平。五是大力推广先进渔业科技,使渔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提高渔业科技贡献率,全面推进科技兴渔战略的实施。
(六)加强水产品加工体系建设
利用淘汰、改造、扩建、新建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冷冻设施技术改造,大力发展水产品冷冻小包装、单冻产品、冷冻调理食品、鱼糜制品和旅游方便食品,重点抓好海水中低档鱼“三去”小包装、冻鱼片和单冻罗氏沼虾、罗非鱼等淡水产品的加工,加快水产保健食品和药品的研究开发,积极推行大中城市净鱼加工上市。同时,加强水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要有计划地制定、修订水产品品种标准、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使渔业生产逐步规范化、法制化。加快市级水产品质检中心建设步伐,建立水产质量监管制度和监测队伍,开展水产品质量认定和残留监控工作,全面推行HACCP制度,提高企业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增强我市水产加工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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