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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江府[2006]6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二届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江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

  改革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加快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十一五”时期是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后发争先,建设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代化大城市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深层次攻坚阶段,改革领域将更广,改革力度将更强,改革的措施将更注重协调发展。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实现体制创新,消除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回顾

  (一)“十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主要成果。

  “十五”期间,我市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根本性转变,各项改革取得全面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

  1、综合调控能力增强,政府管理正在逐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政府部门导入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政府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事项削减幅度达八成多,所辖各市(区)也开展了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转变明显加快。行业协会脱颖而出,全市现有行业协会70多个,涉及运输、电信、金融、纺织、食品等近三十个行业。建立了江门市中小企业服务网,成立了江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行政区划不断理顺,2002年,新会市撤市设区,拓展了中心城市发展空间。通过理顺市直与市辖区的职能,发挥了中心城市的整体功能。

  机构改革成效显著。市直党政机构由原70个减为53个,减少17个,精简24.3%。撤销行政性公司,市机械工业总公司、市电子工业总公司、市化工工业总公司、市轻工业总公司、市纺织工业总公司、市糖纸公司、市矿冶建材工业总公司等改为经济实体,实行政企分开,减少了中间层次,提高了工作效率。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调整和完善地方财政管理体制,确立了“属地增收,税收共享;一区一率,比例分成;确保基数,激励增收”的原则,发挥了财政体制的调节和激励作用。各市(区)合理制定镇、街财政管理体制,促进了镇级财政的发展。市直机关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清理乱收费、乱摊派取得了新的进展。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十五”时期,全市政府采购金额为18.55亿元,节约资金2.06亿元,节约率为10.21%。

  投资体制改革步伐加快。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社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度,并由市区延伸至镇。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科学决策机制,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创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方式,组建了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交钥匙”工程。

  2、所有制结构不断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

  国有经济在竞争性领域中逐步退出,所占比重明显下降,进一步集中到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控制和影响社会资本的能力增强。培育了一批多种所有制的重点企业,大公司、大集团在竞争中实力不断增强。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508.59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5.5%,比“九五”期末提高10.7个百分点。私营企业户数和注册资金分别达1.43万户和171.1亿元,比“九五”期末增长72%和2.5倍。

  3、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微观主体活力不断增强。

  我市建立了“国资委--资产营运机构--企业”三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成立了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通过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和营运,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优化资源配置和经济结构合理调整。市直国(公)有企业累计实施改制396户,市政府授权经营的212户国有企业改革面从“九五”期末的6.6%提升到95%,累计安置市直职工3.8万人,发放职工安置补偿费近6亿元。蓬江区、江海区已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改制任务,新会区和开平、台山、恩平、鹤山四市的国有集体企业大部分实施了转制,绝大多数企业经过改制竞争力明显增强。

  4、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和统筹层次进一步提高。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十五”期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5.2万个,安置城镇人员就业近1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9万人,“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1万人。“十五”期间,全市共筹集再就业专项资金9176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3%以下。至2005年底,全市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47.18、38.39、44.88、33.62万人,比“九五”期末分别增长24%、5.4%、22%和2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2000-2005年,全市累计发放保障金11073万元,目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达6.14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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