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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四)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快建立覆盖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体系,调动积极因素,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实现全市每年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33800人,其中就业前培训10000人,企业上岗前培训1880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000人。培训后就业率达70%以上。

  (五)建设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全面实行凭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就业制度。每年培养技能人才总量递增6%,促进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合理,高级技师和技师占1.5%;高级技工占9%;中级技工占40%。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转业转岗技能培训。力争我市有1所高级技校(技师学院),2所国家重点技校,1所省重点技校,每年招生5000人以上,技校在校生人数达15000人。建立一支以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为骨干,中级工为主体,初级工为基础,结构合理,技术过硬的劳动力大军。

  (六)加快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初步建立起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督调控的工资分配体制,基本完成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改革。

  (七)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积极引导企业实行灵活多样的用工形式,新增就业岗位;设立技工人才库,抓好技工招聘引进,及时为企业输送各类技能人才。

  (八)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把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与调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对集体合同的审查在法定时间内依法审查率达100%,年劳动争议结案率达到98%以上。

  (九)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市每年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人数增加3%。

  (十)完善劳动行政执法监督。把劳动监察的覆盖面扩大到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劳动监察的预警预案制度和劳动投诉举报网络,受理举报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将劳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劳动争议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健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执法监督机制,构建惠及农民工平等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保障服务体系。

  四、实施措施

  (一)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加强公共职业机构建设,建立电脑管理系统,逐步形成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努力办好劳务集市,不断拓宽服务范围,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双向的优质服务;整顿和规范社会职业中介机构运作;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凭证管理制度;加强劳动力的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建立阶段性就业制度,积极推行非全日制工、季节工、短期工等灵活的弹性就业形式,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实现充分就业。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做到政策、服务、管理、资金、思想五到位,千方百计寻找就业岗位,分流下岗失业人员。完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的动态管理,有效监控城镇登记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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