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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防灾减灾“十一五”规划通知


  --以广东沿海强震观测台网为基础,建设广东南海地震海啸预警系统江门子系统,对南海江门海域7级以上地震快速定位和确定震源参数,对能否形成海啸、海啸到达各地时间和规模进行快速判定,实现地震海啸预警。

  --以强震观测台网为基础技术平台,建设“强震台站(网)地震预警与应急控制系统”。重要建筑群和生命线工程要设置强震流动监测。

  --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地震预测和政府应急管理风险决策相结合的地震预报体系;规范信息发布办法,逐步建立震情信息发布制度。

  --建设较为完善的信息网络。进一步加强地震信息网络系统及预警决策计算机系统、通讯保障系统的建设,确保信息传递迅速,指挥决策发布及时准确。

  --建立基于应用“3S”(GPS、GIS、RS)技术的生物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和健全生物灾害数据库,制定和完善生物灾害预测预警模型,提高预测预警水平。

  --建立市(区)、镇、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组建完成4市3区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建成以地质环境监测站为主体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2010年前,基本建立起市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每年汛期前组织进行防灾减灾措施、群测群防网络、监测责任制检查,并对主要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期中加强监测,汛后进行复查。地质灾害发生后,及时组织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应急调查,了解灾害原因、发展趋势,协助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提出处理对策。开展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形成机理与防治研究,加强和完善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建立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体系,根据监测成果,进行预报和趋势预测。

  --建立和完善全市危险性有害生物预警监测网络系统,建立动态的有害生物疫情数据库,建立完善应对有害生物的快速反应体系,设立生物灾害监测点,建立病虫档案,按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严密监控。对常规病虫疫情信息按季、月、旬定期发布。在病虫发生和防治的关键时期,采取1至5天一发布制度;建立市级监测预警和信息中心,负责对全市疫情监测数据进行分析预测,建立全市动态疫情数据库,开展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发布疫情预警信息;建设和充实一批重点植物检疫实验室,增强全市有害生物基础研究和防控能力。

  (三)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防抗御机制

  加强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全市城镇基本完成综合减灾规划;城市及其建(构)筑物和工程设施达到法定的抗灾设防标准;各种威胁城乡安全的灾害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具备抗御较大灾害能力。重点实施城镇综合减灾工程和农村民居抗灾安全示范工程,提高我市城乡综合抗灾能力。

  --以现有工程体系为基础,以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为支撑,以流域为单元,以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兼顾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综合需求,建设全方位防洪除涝防风暴潮减灾体系,实现防洪由抗御型向风险管理型发展。县级以上城市防洪能力提高到50年一遇以上标准,市区城市防洪能力提高到100年一遇以上标准。抓好以城市防洪堤以及沿海重要堤防为主的堤防达标建设,加强大、中、重点小型病险水库和水闸的除险加固,加强山区性河流治理,治理涝渍灾害。

  --建设人工影响天气工程。重视不同云体人工催化基础理论研究,开发研制新型高效的人工增雨催化剂、催化作业工具、优化播撒方法,将人工影响天气从人工增雨延伸到包括人工防雹、防治大气污染、人工消雾、消云、消雨等作业;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和重点实验室,以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和效果检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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