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防灾减灾“十一五”规划通知
(江府[2006]6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防灾减灾“十一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二届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江门市防灾减灾“十一五”规划
我市是自然灾害的多发区域,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灾害性损失严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程度提高和人口的增长,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安全带来的威胁、造成的经济损失呈明显上升趋势,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经过“九五”、“十五”时期,在全市人民的不懈努力下,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建设工业名城、文化名市、生态侨乡、和谐江门的总目标,结合我市自然灾害特点,总结以往防灾减灾工作的经验教训,明确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和对策,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合理配置资源,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我市“十一五”防灾减灾规划。
一、自然灾害及防灾减灾工作基本情况
(一)自然灾害概况
我市濒临南海,属东亚季风区,地跨中亚热带、南亚热带和热带气候带,受地壳运动和断裂构造的综合影响,地貌类型复杂多样,有山地、丘陵、台地、平原。因此,台风、暴雨洪涝、干旱、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自然灾害每年都给我市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1、台风
我市地处东南沿海,海岸线总长614.87公里,受西太平洋南海的影响首当其冲。登陆我市的台风数量多,强度大。90%以上发生在6-10月,风力10级以上的强热带风暴占58.9%,我市沿海的重大台风灾害一般都是在1、2天内形成,甚至在几小时内发生,破坏性极大。台风每年都给我市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2、暴雨
受北高南低地势、西风带和热带气旋的影响,我市的暴雨强度大,季节长。我市的暴雨主要出现在前汛期(4-6月)和后汛期(7-10月)。暴雨引起山洪暴发、江河猛涨、田地淹浸、房屋倒塌、交通中断以及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每年都给我市造成明显的直接经济损失。
3、低温冷害
冬春季受冷空气的影响,我市常会出现寒潮、春季低温阴雨、秋季寒露风等低温冷害,对我市农作物、果树、花卉、蔬菜、水产养殖等造成严重打击。春季低温阴雨平均每年出现1-3次,常造成早稻大面积烂秧死苗;秋季寒露风年均出现2-3次,严重影响晚稻的抽穗开花和灌浆结实;给我市果树、水产养殖等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4、干旱
我市虽然年降水比较充沛,但时间、空间分布极不均匀,年际之间变化大,因此区域性、季节性干旱比较突出,全市每年受旱面积一般在十几万公顷。
5、冰雹和龙卷风
受暖湿气流、海陆交互、地形等的影响,我市经常出现冰雹和龙卷风等强对流天气。年降冰雹集中在3-4月份;龙卷风多出现在6-8月份。冰雹和龙卷风突发性强,破坏力大,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