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开展2007年南京市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宁建工字〔2007〕7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7]75号)、
建设部《关于开展200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07]146号)、中共南京市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7年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宁建监联字[2007]4号)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深化和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推广,我局决定于2007年6月在全市建筑业开展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谋划,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稳定有序推进,我局成立以贾德裕局长为组长,刘玉锦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宣教处、质安处和市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站,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各项具体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各自实际,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管理,改善农民工作和生活环境,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认真部署、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结合实际,深化专项治理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局宁建工字[2007]38号《关于开展2007年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针对几年来事故特点,进一步扎实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在活动中要突出大型机械设备和高支撑模板系统等环节的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要进一步推动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认真总结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化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新经验,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推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