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以及单位值班电话等。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各类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3.工作计划和重要安排,面向社会适用的各类文件。
4.行政许可依据、事项、办事程序、申请书示范文本、审批内容、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和办理流程等内容。
5.面向社会的重要事件处理结果等事项。
6.根据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的事项。
7.接受企业和群众的投诉及处理情况。
8.政务公开及其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四、公开形式
(一)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的作用,利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和服务信息,不断扩大网上查询、咨询和投诉等服务范围;及时公开工业企业最关心的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内容。积极探索网上申报工作,逐步实行网上接办件,方便群众办事。
(二)继续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公开工业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及政务信息等服务内容。
(三)提高公开电话、公开信箱的处理效率,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咨询等情况要及时答复,进行有效沟通。做到电话打得进、回复准,处理效率高,群众满意。
(四)对各类行政许可审批办事程序,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减少程序,及时更新版本以供查询索取。
(五)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网络在线等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及时公布有关信息。
五、公开的程序
(一)政务信息网上公示
1.行政许可类
行政许可类中,许可项目、法律依据、实施机关、申请条件、数量、提交材料目录、办理程序、申请书示范文本、准予许可结果等由行政许可承办处室提供,所有提供的资料报委领导审核把关后,由法规处上网发布。
2.工作计划类
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报委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上网发布。各种阶段性(重点、专项)工作安排、面向社会适用的通知及重大政务活动由相关处室提供,报委领导批准后,由相关处室上网发布。
3.法律、法规文件类
法律、法规、规章由法规处收集,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法规处或产业处上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