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经办〔2007〕14号)
机关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一系列意见,结合实际,现将制定的《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渝府发〔2005〕6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服务行业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6〕34号)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出发,全面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巩固、深化“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改活动成果,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政务公开程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全面开创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新局面,不断提高工作的有效性,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遵循合法、准确、及时和全面公开的原则。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凡是不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事项、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内容和不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的基本信息,在便利操作的前提下,都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企业、群众以及服务对象的监督。
三、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