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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考评单位:鹤山市          自评分:100分        考评分:8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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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绩 │1、火化率达到100%;                         │
│     │2、较好完成生态墓地试点工作任务;                  │
│     │3、完成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设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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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问题 │1、公益性公墓金山明园建设手续不全,擅自扩大服务范围;        │
│     │2、未按时制定公益性公墓建设总体规划;                │
│     │3、“三道两区”有历史旧坟冒出来;                  │
│     │4、宣传力度不够,殡葬服务单位管理人员对殡改政策不熟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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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意见 │1、加强对开阳高速两侧已清坟区域的管理,并在6月底前完成对重新冒出来的│
│     │坟墓的清理工作。                          │
│     │2、加大对辖区内公益性公墓的清理整顿力度,在9月底前完成对金山明园的整│
│     │改工作,健全相关建设手续,规范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
│     │3、积极推进生态墓地建设,在12月底前,对经营性墓地按园林化、艺术化墓 │
│     │地的要求,对公益性墓地未使用部分按生态墓地的要求,进行重新规划、设计│
│     │并建造。                              │
│     │4、加强对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政策学习,提高执法和服务 │
│     │水平。                               │
│     │5、加快殡仪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上国家等级殡仪馆。         │
│     │6、加大殡改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群众依法、文明、节俭治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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