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江府办[2007]3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粤民函[2006]645号)和市府办公室《关于对2006年度殡葬管理目标工作进行验收考评的通知》(江府明电[2007]2号)的要求,2007年2月5日至6日,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市各地开展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考评。从考评的情况看,各地基本完成了2006年度殡葬管理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各级政府普遍加强了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殡葬管理工作责任,把殡葬管理工作列入了政府重要工作议程,通过科学合理调整殡改政策,积极采取措施狠抓目标任务的落实,使全市殡葬管理工作有了新发展,各项殡葬管理工作任务得到较好落实,为全面贯彻实施《江门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遗体火化任务完成。各级政府紧紧围绕“火化率不能掉下来”的工作要求,通过广泛宣传国家、省的殡葬管理政策,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确保了全市火葬区遗体火化率继续保持100%。全市全年共火化遗体26180具。同时,完成了“十一五”期间火葬区与土葬改革区范围划定工作。
(三)积极推进生态墓地试点工作。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地积极开展生态墓地和骨灰楼建设工作,全市投入建设资金168.8万元,建成生态墓地试点6个。目前,蓬江区、新会区和开平市已较好完成了生态墓地试点工作。
(四)加强殡葬信息网络建设。全市共设立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1328名,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台山市、恩平市认真抓好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设立和培训工作,使基层殡葬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完成殡葬管理机构与殡葬服务单位分设工作。鹤山市、恩平市较好完成了殡葬管理所与殡仪馆分设工作;江海区成立了区级殡葬执法大队,加强了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力度。
二、存在问题
从考核的情况看,全市各地的殡葬管理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较突出的一些问题:一是对公墓的管理还不够规范,个别公益性公墓存在手续不全、扩大服务范围、改变公益性质等问题;二是殡葬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各地普遍存在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不足、覆盖率低等问题,个别地方殡仪馆负债较重,设施建设落后;三是“三道两区”个别地段还存在历史旧坟未清理的现象;四是个别地方在遗体接运和火化等方面未按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