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全面推行注册安全副职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失效]

  (四)注册安全副职的权力
  协助主要负责人召开或直接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权力;参与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或工作措施的权力;对企业不安全环境、因素和行为监督检查、督导整改或责令暂停作业、撤离作业现场的权力;对主要安全设施建设、重大隐患整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材料等建议的权力;对遵章守法安全行为的建议奖励权力,对违规违章行为的建议处罚权力;参与本企业重大危险源评估的权力;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权力。
  三、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注册安全副职工作的实施
  一要加强领导。在非公职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设立注册安全副职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途径积极稳妥推进。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的方案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在广大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认真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法规、政策,培养他们的“主体”意识,自觉实行这一制度。
  二要积极引导。要加大对企业的引导力度,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实行注册安全副职工作是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具体措施,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引导企业把这项制度贯彻落实好。对于不按照要求设立安全副职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企业,必须给予批评、纠正,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加重处理。要认真抓好典型,充分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设置安全副职过程中,要充分尊重企业主体责任地位,由企业自主选择决定人选,各级政府部门不得干涉企业的用人选择。
  三要加快进度。为加快这一工作的步伐,市政府要求,这项工作要在2007年上半年全部完成。市安委会要把在非公有制企业设立注册安全副职工作,做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年度考核内容之一,认真考核。对不按照文件要求,设立注册安全副职工作进展不快的县市区,市安委会要及时通报批评,确保设立注册安全副职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要择优聘用。注册安全副职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是负责安全生产的关键领导岗位。因此,各非公制企业要把设立注册安全副职工作做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自觉地实行这一制度,在选人用人上要严格坚持条件,通过招聘等多种渠道扩大选人空间,不拘一格选人才,把维护企业利益、爱岗敬业、敢于负责、敢于较真、确实胜任安全生产工作的优秀管理者选拔到这一关键岗位上来要提高注册安全副职的工资待遇,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给予注册安全副职一定的岗位补贴,并在开展工作上给予经费保障。
  五要积极推动。各级安监部门要在设立注册安全副职工作中,发挥好政府的“参谋”和实际工作的“组织推动者”两大作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认真做好安全主管副职的培训、考核、注册、发证、业务监管指导等环节的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掌握进展情况,正确分析形势,针对不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解决的措施,为政府当好参谋。要深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广泛动员,帮助他们提高认识。要积极帮助企业明确主管副职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要建立加强对注册安全副职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经常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素质,逐步把他们培养成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真正发挥注册安全副职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