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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三项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三项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字〔2007〕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试点企业: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行动”,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全面提高我市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经市政府研究,现将《邢台市三项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二月七日

邢台市三项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扎实推进全市“双百日承诺行动”,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根据省安委的要求和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在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三项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工作机构
  市安委会成立“三项制度”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门工作机构,一是专家审核组,重点负责试点企业操作规程的审核工作;二是管理审核组,重点负责试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的审核和“三项制度”的验收工作;三是审核备案办公室,重点负责“三项制度”的电子入档备案、信息反馈及上请下达等工作。
  二、确定试点单位
  为体现行业和企业代表性,定于在以下单位进行试点工作:
  地方煤矿:国投公司西庞煤矿、沙河市泰鑫煤矿、沙河市平乡煤矿、邢台县兴华煤矿
  非煤矿山:沙河市东郝庄铁矿、沙河市西郝庄铁矿
  烟花爆竹:任县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非公有制企业:方圆集团、蓝鸟公司、平乡机械厂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专家组和审核管理组要深入试点单位,配合省局组织的专家组对试点单位的“三项制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企业建立了哪些,哪些需要进一步完善,还有哪些需要重新建立。邀请省专家组对试点企业的“三项制度”建设情况提出具体的意见。
  (二)指导完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市专家组和市、县 (市、区)安监、煤炭部门认真指导、督促试点企业,建立健全和规范企业内部的“三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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