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工作要求。
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通过新闻媒体、印发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积极动员学生入学。要组织教师做好对受灾学生的家访工作,认真核实情况,并做好受惠学生张榜公示工作,以便于社会监督。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符合救助条件的严重受灾家庭子女的统计工作,并在8月28日前将有关数据以电子文档和文本文档两种形式报送市教育局(联系人:杨意义,联系电话:8752101,传真:8631363,电子邮箱:jyj-jjk@shaoguan.gov.cn)。
三、精心组织,全力以赴,确保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如期入学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工作。一是要按省的要求设立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入学“绿色通道”,对所有来自严重受灾家庭的学生(含今年新生和在校老生),先入学后办手续,确保学生顺利如期入学;二是要设立有关专项扶助资金,进一步完善“奖、贷、助、勤、补、免”各项助学措施。优先和重点解决严重受灾家庭子女2006-2007学年度入学后的学习、生活困难。三是各级教育、民政、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摸清情况,作好名单上报、核实与资金拨付等工作。四是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大力开展捐资助学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附件:1、韶关市赈灾助学贫困生情况登记表
2、韶关市赈灾助学贫困生情况统计表
3、韶关市严重受灾家庭子女在校学生人数统计表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韶关市赈灾助学贫困生情况登记表
学校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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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 │性别 │ │ 出 生 年 月 │ │
│ 名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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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 │ 班 级 │ │
│ 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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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姓名 │父│ │ 工作单位 │ │
│ (或监护人) │亲│ │ │ │
│ ├─┼───────┤ ├────────────────┤
│ │母│ │ │ │
│ │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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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人口数 │ │ 家庭人均 │ 元 │
│ │ │ 月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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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地址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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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 │ │
│ 庭 │ │
│ 受 │ │
│ 灾 │ │
│ 情 │ │
│ 况 │ 班主任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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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意见 │ │
│ │ 盖 章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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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主管 │ │
│ 部门意见 │ 盖 章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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