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为加强对“四个二”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农业局成立“四个二”活动专责小组,具体牵头负责 “四个二”活动的组织实施。由江少强局长任组长,冯伟星、曾其真副局长任副组长,市畜牧水产管理中心、市农业局种植业科、市场信息科、经管科科长为成员。专责小组依照各自职能,互相协作,共同指导和督促实施活动。各重灾县(市、区)农业局也要相应成立“四个二”活动专责小组。
(二)落实活动对象。各重灾县(市、区)按照市确定的“四个二”活动对象名额,选择具备生产条件的全倒户、绝收户和特困户,做好充分发动和宣传工作。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逐户明确开展活动的内容、规模,全面加以造册登记。在确定开展活动的农户时,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避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并于9月2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市农业局(联系人:卜师带,联系电话:8888747,传真:8897468)。
(三)落实帮扶措施。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开展此项活动,每户补助200元作为农户的启动资金,主要用于种子、种苗、农药、化肥补贴。各重灾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县(市、区)农业部门应积极争取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的支持,尽快协助落实开展“四个二”活动所需的种子、种苗、鸡(鸭、鹅)苗、猪苗的供应问题,同时加强与农村信用社沟通,尽力协助重灾农户解决“四个二”活动所需的其它资金。
(四)抓好技术指导和防疫服务。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及基层农技、畜牧技术部门,应高度重视和切实支持万户重灾农户开展“四个二”活动。对于所种植的蔬菜及所养殖的猪、鸡(鸭、鹅),实行全程技术指导和防疫服务责任制,把技术指导和防疫服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避免发生因技术指导或防疫服务不到位而造成生产损失,努力确保“四个二”活动农产品的质量。
(五)加强市场流通服务。市农业局专责小组及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根据“四个二”活动农民的种养生产情况和规模,加强与外埠及周边农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流通大户的沟通,及早提供农产品的上市时间、规模等方面信息,积极引进农产品流通专业大户到产地交易,努力开拓“四个二”活动的农产品畅销市场。
(六)加强督促落实。市专责小组将于9月底组成若干个小组检查各地开展“四个二”活动落实情况,在活动开展期间还将不定期督查活动进展情况,并于12月中旬检查活动的实施效果。检查将按造册名单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通过督促指导,促进“四个二”活动行动早、开展实、效果好、受益多。整个活动过程做到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不走过场。努力实现促进万户重灾农民复产增收目标。各重灾县(市、区)农业局于12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