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在重灾区重灾户中开展“四个二”复产增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府办〔2006〕196号)
乐昌市、乳源县、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关于在重灾区重灾户中开展“四个二”复产增收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市农业局联系。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九日
关于在重灾区重灾户中开展“四个二”复产增收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7.15超百年一遇特大洪涝灾害,使全市农业直接经济损失8.8亿多元,给灾区农民的生产生活和今年农业增产增收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为切实采取措施开展农业救灾复产,帮助重灾区农民解决当前突出困难,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市政府《关于帮助我市受灾群众解决当前生产生活突出困难的通知》(韶府[2006]69号)精神,决定在乐昌市、乳源县、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5个重灾县(市、区)的重灾农民中开展“四个二”复产增收活动(即每户种植2亩蔬菜、养殖2头生猪、养殖20只家禽、实现增收2000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在重灾县(市、区)的重灾农民中开展“四个二”复产增收活动,使重灾县(市、区)农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信心,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灾区农业的发展。使重灾农民通过参与“四个二”活动,实现户均增收2000元、全市农业增值5000万元的目标。缓解他们在大灾之年生活问题,用实际行动给重灾农民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活动开展时间:2006年9月15日--12月31日。
三、活动开展对象和方式
在乐昌市、乳源县、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5个重灾县(市、区)选择10000户具备生产条件的全倒户、绝收户和特困户开展此项活动。其中乐昌市4000户,乳源县1800户,武江区1500户,浈江区1500户,曲江区1200户。围绕“四个二”的目标,使重灾农户做到宜菜则菜、宜禽(鸡、鸭、鹅)则禽、宜猪则猪,因地制宜选择1-3个种养条件有优势的增收项目实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