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执法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浙司办〔2006〕78号)
各市司法局:
根据年初我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司办〔2006〕10号)精神,在各市、县(市、区)司法局和监狱劳教单位自查、抽查的基础上,省厅决定对全省各级司法局、市属监狱劳教单位的依法行政情况和其他执法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一)各地司法局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重点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情况,包括执法依据的梳理、执法职权和责任的界定与分解、执法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等情况;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行政行为的实施及办理情况;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文书格式规范、案卷归档、重大行政行为报送备案等情况;投诉举报制度的建立和投诉案件处理等情况。
(二)各市局根据省厅授权履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职权的情况,包括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核准实体和程序、案卷归档和核准备案等情况。
(三)各市属监狱劳教单位的执法情况:包括开展减刑、假释、加减期、所外执行、保外(所外)就医的情况;开展“两权分离”改革工作等情况。
二、抽查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本次抽查,省厅将派出分别由吴强军、储雪青、陈志忠三位副厅长带队,由厅政治部、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法规处同志组成的三个抽查组:
第一组:抽查杭州、嘉兴、湖州、绍兴。组长:吴强军;成员:王兰青、刘鸣鹂、殷建荣、杨建。
第二组:抽查金华、衢州、丽水、温州。组长:储雪青;成员:潘广俊、邵素珍、楼孝福、强鹰。
第三组:抽查宁波、舟山、台州。组长:陈志忠 ;成员:芦琳野、陈银华、颜英旭、陈志远。
抽查时间拟于11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由各抽查组届时通知。
三、抽查方式
本次抽查以听汇报、查各业务管理部门执法情况和各类台帐为主,并结合走访有关部门、开座谈会、征求行政相对人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被检查单位的情况。抽查组还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抽查方式。
四、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