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2010)(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1日)宣布失效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政字〔2007〕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永续发展观念,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步伐,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实现全市“十一五”节能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认真做好节能工作是当前和“十一五”期间一项重要而紧迫任务
(一)充分认识能源问题的重要性。能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战略资源,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目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总量急剧增加,环境污染日益突出,能源利用效率亟待提高,特别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缓慢,加剧了能源供求矛盾和环境污染状况,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从全局和战备高度认识做好能源工作的重要性。
(二)把节能工作放在优先地位抓紧抓好。加强我市节能降耗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是缓解能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保障经济安全,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我国人口众多,能源资源相对不足,千方百计增加供给固然重要,但增加供给受到各种条件制约。必须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大力推进节能降耗,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能源供应紧张压力。必须把节能降耗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去抓。
(三)加强节能工作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目前由于我市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滞后,高耗能产业比重偏大,致使能源消耗增长过快,能源自给率不断降低,对外依存度加大,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建筑业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等指标高位运行。2005年我市单位GDP能耗、工业增加值能耗为2.17和4.55吨标准煤,分别高于全省0.21和0.14吨标准煤,在11城市中排位第八。我市是重点产煤市,可煤炭自给率也不足70%,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柴油等优质能源全部靠调入。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把节能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完成“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和30家节能重点企业实现节能111.2万吨标准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