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开发区、邢台县、南和县板材工业园区,以发展大规模、高档次的板材为目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与设备,淘汰旧设备,旧工艺和落后产品。利用废旧木材生产胶合板,带动单板生产,产生的下脚料生产纤维板和刨花板,并利用树木枝桠发展造纸木浆。
(七)区域层面,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构建节约型社会。城市发展要充分考虑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严格控制城市建设规模,逐步建立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生态城市新模式。
城市建设用地,要严格规划管理,科学划定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市功能分区;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坚持集约化配置资源,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轻工、电子、医药等项目提倡建设3-5层厂房;积极引导农民统一建设多层住宅,鼓励农田向种植大户和农业示范园区集中,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由外延粗放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
积极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和集中供热。民用和公共建筑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热量分户计量及温控系统。全市城市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部执行节能50%设计标准;对既有住宅和公共建筑逐步实行节能改造。推广应用CL建筑体系、混凝土搅拌/浇铸一体化设备和新型墙体材料,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组织实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和地热能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积极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逐步建立建筑废弃物强制性限期处置制度。到2010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及公共建筑节能达标率达100%,既有建筑节能建筑比重达到30%,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90%;新型墙材生产量占墙材生产量的比重达到80%以上,城镇规划区内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100%,农村中应用比例大幅度提高。
突出抓好城市节水。在中小城市组织实施区域性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排水管网改造。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住宅、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执行分质供水,自来水、中水双水入户。从2010年起,城市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必须全部采用节水型器具。市区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0%和60%。
加快建立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系统。到2008年,县城以上城市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居民生活区垃圾收集设施均须改用分置式,实行垃圾分类回收。
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重点抓好沙河废玻璃、南宫、巨鹿废旧金属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抓好南和、威县、广宗等县的秸秆再生利用发电,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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