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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汉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汉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汉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汉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川环建函[2006]358号)


汉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汉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该项目拟在汉源县唐家乡文武坡建设,采用全卫生填埋工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30吨,垃圾填埋场库容75万立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设计服务年限12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填埋库区、垃圾拦截坝、防渗、渗滤液输送管道、气体导排系统、排洪系统、进场道路工程及配套的公用、辅助工程。

  该项目可研和初设经省发改委批复(川发改投资[2005]429号,川发改投资[2005]687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经汉源县规划和建设局同意(选址意见书编号“汉规建字第07号”),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环境不良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不导致区域环境功能改变。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全卫生填埋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一、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有效开展工程监理工作。在工程设计、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做到万无一失,不留隐患,防止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营运期渗滤液渗漏、外溢污染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应重点做好防渗、垃圾拦截坝及排洪工程的质量监理。工程监理文件、记录及摄像资料作为环保验收的重要依据材料。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及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避免污染扰民和纠纷。严格按省水利厅对该项目批复的水保方案(川水函[2005]950号)

  (三)落实并强化渗滤液厂内预处理措施,进一步优化处理工艺及规模,确保经处理的渗滤液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三级标准后,通过3公里管道输入汉源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应加强对渗滤液输送管线的巡查,定期抽取管道沿线监控井水送检,若发生管道破损或堵塞,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抢修或疏通,确保管道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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