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国家党政专用电信网扩充IDSN系统四川省配套即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川环建函[2006]392号)
四川省专用通信局:
你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成都市环保局对该登记表的初步审查意见收悉。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现对该登记表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都市环保局审查意见。该项目在四川省专用通信局内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建设理由正当。在落实登记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运行时对外环境的电磁辐射指标能够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从环境保护和辐射安全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登记表》中提出的各项辐射环境安全防护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项目建设与运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实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2、加强辐射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培训,认真落实各项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