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意见
(川办发[2007]3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扩大我省农产品出口,增强我省农业参与国际竞争实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农产品出口工作取停显著成绩,出口品种不断增加,出口经营队伍不断壮大,出口渠道进一步拓宽,出口额由2000年的2.08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6.9亿美元,年均增长27.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但是我省农产品出口还存在诸多不足:总体规模小,与农业大省地位不相称,与先进地区相比差距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加工水平落后,品牌产品缺乏;经营企业规模小、实力弱,还不适应中国加入WTO后过渡期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
  四川是农业大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我省今后相当长时期的重要工作。扩大农产品出口是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是联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重要方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扩大农产品出口,增强我省农业参与国际竞争实力,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商务部《农产品出口“十一五”发展规划》、国家质检总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发展四川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合作备忘录》的总体要求,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区域特色农业与出口基地建设为重点,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手段,技术和信息服务为支撑,以“龙头企业+基地+标准”为主要发展模式,不断提高我省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国际市场,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全面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奋斗目标:力争到2010年全省农产品出口额达到15亿美元。培植一批具有国际化经营能力的龙头企业;打造我省肉类及制品、水果、蔬菜、生丝、酒类、中药材、茶叶、食用菌及制品出口生产基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品种和品牌;巩固传统市场,拓展新兴市场,加快农产品出口市场多元化步伐;促进我省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