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2006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省级配套资金计划的通知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2006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省级配套资金计划的通知
(并发改科教字[2006]227号)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晋发改科教发[2006]502号《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6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省级配套资金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省安排我市2006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配套资金(财政资金拨)投资计划转发。省此次下达我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共13个,补助资金100万元。(具体项目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要按照“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的有关规定,将资金拨入各县(市)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专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二、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挪用挤占省补投资,请各县(市)区采取有利措施,切实落实配套投资,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项目单位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要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