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太原市严重老化供水管网改造项目的批复
(并发改设字[2006]354号)
市自来水公司:
你公司太水(2006)109号文件收悉。
为保证城市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顺利进行,按照我委并发改设字(2005)139号批复的初步 设计,结合城市规划和市政要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公司调减建设路东线等不能实施项目,共计投资1790.72万元;调增枣沟出厂线等7条管线,共计投资2191.02万元;调整 后新增加的投资400.3万元,由你公司自筹解决。上述工程按照招投标法进行招投标工作, 并在我委监督下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