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娄烦县200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并发改地区字[2006]353号)
娄烦县发改局:
按照晋发改赈发[2006]658号“关于下达山西省200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要求,现转发下达你县200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下达你县200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总投资649万元,其中中央以工代赈资金为3 08万元(含劳务报酬90万元;项目管理费8万元),地方配套341万元(省养路费配套60万元;县 配 套281万元)。在上述投资中,用于南川河节水灌溉工程560万元,其中中央以工代赈资金300 万元,县配套260万元;用于圪塔上至走马湾道路建设81万元,其中省安排养路费60万元, 县配套21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项目管理费8万元。
二、抓紧安排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编制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投 资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和投资,要与批复的可研内容 相一致。实施方案尽快报市发改委审批,并报省发改委备案。
三、严格落实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政策。在计划执行过程中,你局要积极组织当地贫困农民参 加工程劳动,并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下达计划中所列的劳务报酬额度,及时、足额发 放到参加工程建设的贫困农民手中,不得拖欠、克扣,更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