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四川省达县九节滩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批复
(川环建函[2006]395号)
四川巴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四川省达县九节滩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收悉。经委托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估,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专家评估意见,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编制依据充分、目的明确,内容全面,工程及外环境情况介绍清楚,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确定的评价因子、评价等级、评价范围、监测布点恰当,预测模式选用合理,评价技术路线总体上能满足环评工作要求。经批复后可作为开展下一步环评工作的依据。
二、编制报告书时应重点注意的几个问题
1、核实项目外环境关系、敏感点和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结合《四川省巴河风滩至九节滩河段水电开发规划调整报告》,进一步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2、强化项目建设对下游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的影响分析,提出有效处理措施。
3、结合项目建设地农耕相对发达的现状,充分分析论证料场、渣场、施工工路等选点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方案。
4、本项目涉及较多移民搬迁,报告书要明确回答移民搬迁安置方案并充分论证其环境可行性,提出有效措施,确保不因移民安置带来新的环境问题。
5、详细调查项目所在流域陆生、水生生物现状情况,分析项目建设对其带来的影响,并提出针对性保护和恢复措施。
6、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充分开展本项目建设公众参与调查,应注重调查范围的有效性和调查对象的代表性,针对收集的公众意见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7、其它事项按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落实。
三、该项目应执行的环保标准,由达县环保局行文提出,报达州市环保局行文确认。
附: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省环评估纲[2006]029号)(略)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