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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聘请太原市重大项目特约稽察特派员的通知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聘请太原市重大项目特约稽察特派员的通知
(并发改特派办字[2006]345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
  为了进一步完善太原市重大项目稽察制度,重点加强对全市国债、市财力建设项目的监督管 理,加大稽察力度,提高项目稽察绩效,根据《山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晋政办发 [2001]98号)、《太原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并政办发[2003]40号)以及目前市发 改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十个县(市、区)聘请重大项目特约稽察 特派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聘特约稽察特派员名单:
  杨丛杰、赵林、牛东全、王建军、白洪、李广银、张小鹏、郝晓凯、陈俊峰、陆萍 。
  二、特约稽察特派员履行下列职责:
  1、综合协调县(市、区)各项目主管单位,积极协助市政府派出的稽察特派员完成 重大项目的稽察工作。
  2、按照国家、省、市重大项目稽察办的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并完成重大项目的自查自纠工 作,对各行业主管单位的自查结果做出综合分析与评价,并形成重大项目自查报告上报市重 大项目稽察办。
  3、在发改局内部建立重点项目信息点,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施工进度 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并形成报告,为市政府派出的稽察特派员准确掌握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资 完成情况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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