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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7年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要加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加快培育适应“十百千”工程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把规范、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专业市场等放在突出位置,使其成为发展农村主导产业的市场主体。进一步规范合作经济组织运作行为,保障会员合法权益,增强凝聚力。按照市场需求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龙头带基地,基地和协会联农户,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种养加一条龙。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合同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发展“订单农业”。

  (五)要构建科技支撑体系。以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的开发为重点,构建“十百千”工程的科技支撑体系。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大专院校和有关科研机构的优势,加大农业重大关键技术的科研与攻关,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不断为组织实施“十百千”工程注入新的活力。鼓励科研、教学和涉农企业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实现科研与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形成产业研发合力。积极引进国外智力,开展国际交流。制订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一村一品”主导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贮运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以基地和示范村为依托,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对产地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和产后加工、包装等实施全程标准化管理。加大农业投入品和禁、限用品的监管力度,保障农产品的安全。以节地、节水、节肥、节种、节能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为重点,引导基地和示范村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路子,逐步构建高效、生态、可持续的农业产业发展格局。按照国家规定,加快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步伐,组织专家挂牌搞好技术服务,为农业科技支撑提供组织保障。

  (六)要积极开拓农产品销售市场。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主动参与国际国内分工与协作,有序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扶持和培育大型流通龙头企业,在大宗、重要农产品主产地、集散地,培育和发展一批有规模、有影响的农产品综合市场或专业市场,加快农村流通服务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外向型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加强对国际市场行情和国际贸易政策的收集与研究,优化贸易商品结构,不断提高龙头企业国际竞争能力,大力开拓国外市场,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积极开展跨国投资经营,充分利用国外农业资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开辟新的市场空间。积极参与和举办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发展“会展经济”,展示农产品品牌形象,扩大江西农产品在国内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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