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厅、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兴市战略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吉市办发[2007]15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室,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兴市战略的若干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厅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4月26日
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兴市战略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吉发〔2006〕18 号)、《吉林省人才兴业战略实施纲要(2006-2010)》(吉发〔2006〕19 号)和《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兴业战略的若干意见》(吉办发〔2006〕47号)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兴市战略,促进我市经济总量翻番和全面振兴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着眼实现三年总量翻番目标,进一步加大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人才开发力度
1. 以工业集中区为重点,组织开展重点项目急需人才的调查。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和三年总量翻番确定的重点区域、产业及项目,以分布在工业集中区的化工、汽车、冶金、农副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及电子、医药等优势产业为重点,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人才资源需求状况的调查,分类制定人才开发计划,明确人才开发的目标、重点和措施,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急需人才的培养开发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 加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和一线人才的培养和培训。设立吉林市重点人才、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资金,鼓励企业与国内外大专院校、职校技校开展合作,采取订单培训等方式培养重点人才和一线应用型人才;实施紧缺人才培养计划,采取境外、域外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对总量翻番中的支柱产业、重点项目所需要的关键性人才予以优先培养。依托各类人才培训基地,加大对新上重大项目所需的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力度。
3. 建立重大项目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制定出台吉林市重大项目建设引才引智意见,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引才引智制度,探索项目招标、投标与人才聚集相结合的有效办法和实现方式,做到招商引资与引才引智同步进行。在重大工程项目立项、评估、验收中,把是否具有与项目建设配套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作为重要的考评指标。实施重大项目人才及智力引进政府补贴制度,对重点项目建设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科研、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补贴资助;对既节约人才使用成本又能发挥人才效能的柔性引才工作给予重点支持。
二、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加强六支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