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2006年国家安排我省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电子商务专项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并发改投字[2006]289号)
太原风华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接省发改委晋发改投资发[2006]656号文,省下达我市2006年太原风华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专用生产设备组线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200万元。现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使用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建设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已确认的建设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
二、国家下达的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三、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抓紧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