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建委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建交[2007]518号)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市建委有关处室、监察执法大队、城研中心、建管中心、监督总站、新闻宣传中心、市权属登记中心、测绘所:
为了贯彻落实
建设部等八部委下发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07〕87号)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36号),我委制定了《市建委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单位,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市建委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市建委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等八部委《关于
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07]87号),我市下发了《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36号),将于2007年4月-2008年3月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为更好地推动全市建设和房管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建委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隋振江主任任组长,苗乐如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张家明副主任、宋海立书记、冀岩副主任、张玉平委员、张农科委员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单位由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监察处、开发处、房屋市场处、权属处、物业处、拆迁处、质量处、建设市场处、应急处、工程办、监察执法大队、建管中心、监督总站、测绘所、城研中心信息处和新闻宣传中心组成,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区、县建委(房管局)有关部门开展具体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