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前期工作,提高项目质量
抓好前期工作是争取项目和建好项目的关键基础工作。农业部《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省农委《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的前期工作范围、内容及各个环节的要求都做了明确规定。我市申报的所有国债项目,一是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06]6号)、《芜湖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06-2015)》、《芜湖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5-2010)》和《转发〈关于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拟争取项目(资金)任务分解的意见〉的通知》(芜新农字[2006]17号)等要求,结合各地农业区域优势和农业中长期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安排项目,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按照项目的建设要求落实;二是要在新农村建设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统筹指导下,做好项目库建设工作,重视农业项目储备,及时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农业部投资方向、又符合本地产业优势发展的重点项目申报;三是严格按照国债项目申报有关规定和省农委年度印发的项目申报指南,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四是提高项目编制和设计水平,严格按照项目规范文本要求运作,为项目的争取和实施奠定基础。
(二)严格财务制度,强化资金管理
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一是建设资金管理要做到专款专用,实行专人负责、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档管理;二是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变相套用项目资金,严禁在基本建设拨款中弄虚作假;三是一切费用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项目批复要求,除明文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外,原则上都要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四是规范会计行为,严禁白条入账,严禁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核算;五是依法设置会计科目,加强会计核算;六是根据项目计划、投资规模、资金落实情况和工程进度,编报财务用款计划;七是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前,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报批经审计机构确认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八是不得出现转移、挪用、置换国债资金的项目;九是严格按照项目设计及资金使用要求开支招待费等管理费用。
(三)加强规范管理,保证项目建设。
在项目管理方面,要特别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和问题:一是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和扩初设计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等要求,合理安排工期,组织施工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改变建设地点,降低工程质量;二是要严格项目“四制”,即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均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对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实行规范的招投标,并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