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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建委关于2006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芜湖市建委关于2006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芜市建〔2006〕205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扎实有效的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市建委于5月18日至7月15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市建委高度重视一年一度的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立了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黄锦超担任组长,副主任濮亚峰、刘福荣担任副组长,另外从市建筑安全专家库中抽调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考评组,邀请市新闻媒体对大检查进行跟踪报道。

  二、检查的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市区在建工程119项,建筑总面积170万平方米,受检建筑施工企业67家(其中本市企业36家,外地进芜企业31家),监理企业22家(其中本市企业8家,外地进芜企业14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63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

  本次检查以随机抽查为主,依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受检建筑施工单位的企业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实测评分,同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监理企业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进行了量化评分。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企业都能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能自觉做到全面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达到安全检查的预期目标。

  三、检查结果通报

  市建委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广东建工集团公司等16家施工企业工地能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现场管理推行安全保证体系,施工方案周全,强化过程监控,评分结果优良,给予通报表扬;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差,存在隐患较多的江苏龙海建工集团等4家施工企业工地予以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记录。上述工地项目经理在手工程完工后,两年内不得在我市承揽工程施工,对企业将另行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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