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是否落到实处,对发现问题是否有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
(6)仓库温湿度是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经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使用记录是否完整。
(7)药品采购渠道是否合法,并从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购进药品,购货凭证是否合法。
(8)首营品种是否收集相关资料,审核审批手续是否完整。
(9)药品验收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注射剂有无澄明度检查及记录,进口药品有无注册证及检验报告。
(10)药品是否按储存条件分类储存,色标管理是否合格。
(11)药品帐、票、货是否相符。
(12)不合格药品是否按程序处理,审核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13)药品养护是否坚持重点品种按月检查,一般品种按规定进行养护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对养护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是否按要求作相应处理。
(14)药品销售客户档案是否齐全,是否将药品销售给个人或不合法单位。
2、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企业)
(1)检查企业是否与经营许可事项相符合,有无超方式或超范围经营现象;是否存在销售零售药店不得经营的药品现象。
(2)零售连锁门店是否存在自行采购药品现象。
(3)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职在岗,监督台设置是否规范;处方药是否凭医师处方并在药师审核指导下销售,处方留存是否齐全,记录是否完整。
(4)是否存在租赁柜台现象。
(5)药品验收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进口药品有无注册证及检验报告。
(6)药品采购是否按计划实施,并从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购进,购货凭证是否合法。
(7)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是否落到实处,对发现问题是否有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
(8)药品是否按规定进行陈列,色标管理是否合格,处方药有无开架销售现象,是否坚持按月进行陈列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要求做相应处理。
(9)药品拆零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10)药品经营所必须的设施设备是否挪作他用,药品陈列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医疗机构
(1)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索取合法资料是否齐全。
(2)药品购进记录是否真实完整,采购药品是否留存合法票据,票、帐、货是否相符。
(3)使用的药品是否存在过期失效、发霉、污染、变质等现象。
(4)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是否超范围使用备案之外药品品种现象,有无违法变相经营药品和销售医疗机构制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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