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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省联动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省联动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的通知
(粤府法〔2004〕48号)


各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省直各部门,各新闻单位:
  为落实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6·28”会议)精神,营造与我省率先建立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中宣部、国务院法制办的部署和要求,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办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全省依法行政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突出重点,抓住亮点,树立正面典型,积极营造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全省依法行政工作。
  二、宣传重点
  (一)《纲要》和《意见》的主要内容。
  (二)我省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纲要》、《意见》和“6·28”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主要成效和经验。
  (三)我省依法行政工作的正面典型。
  三、活动安排
  (一)12月上旬省政府领导在广东卫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和部署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请《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刊登电视讲话要点。
  (二)近段时间内,全省联动宣传。请《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刊登宣传文章(稿件由省法制办提供);各市、县、区新闻媒体同时刊登宣传文章,稿件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提供。
  (三)12月中旬,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办将召开省内部分法学专家学者座谈会,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和建议。各地政府法制机构可采取类似做法,召集有关方面人士开展研讨活动并对活动情况进行报道。
  (四)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围绕《纲要》和《意见》撰写评论文章,于12月上中旬在各主要新闻媒体上刊登。
  (五)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省各地联动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同时刊登或播发宣传文章。各地新闻媒体要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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