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
(一)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全面系统宣传《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全民质量安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配合农业部宣传周活动,我省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集中进行宣传。10月上旬,省农业厅将举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新闻发布会,并将在农村信息报等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制作宣传标语、挂图,编印宣传手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同时,举办《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班,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地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报刊上能看到,广播电台里能听到,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里能见到,网络上能查到,各责任主体都知道”,使《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家喻户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配套制度,确保《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顺利实施。为加快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省农业厅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基本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控管理办法》。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着手清理现有法规、规章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与《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不一致的,要及时修订或废止,没有配套制度的要尽快制定完善。各级农业部门要开展农产品产地调查的准备,建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监测、监督抽查、信息发布、生产记录等相关制度,确保与《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同步实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逐步完善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和信息发布通报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