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现代传媒和拖拉机驾驶员协会、农机安全片组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的重要意义。突出“十个一”(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书,为广大农机手和农民群众放映一部农机安全教育警示片,向每个创建示范村送一套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创建示范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举行一次创建“平安农机”有奖竞赛,精心安排一次创建“平安农机”咨询日活动,与每位农机手签订一份“平安农机”《安全承诺书》,开展一次“平安农机”安全慰问活动)宣传主题,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机手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密切部门配合,健全联管机制。各级农业(农机)安监、公安等部门要结合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和深化“五整顿、三加强”活动要求,按照“平安农机”创建目标和标准,密切配合,健全农机安全联合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制,切实抓好农机尤其是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促进农机安全发展。安监部门要督促相关各地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的动态监管,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路面管控需要,联合农业(农机)部门加强路面巡查;农业(农机)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机安全宣教、发牌发证、检审验等源头管理,不断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路面动态管理,进一步探索完善“公安驻农业联络室”模式,建立起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加强检查考核,严格创建标准。“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要在“建”字上做文章,在“实”字上下功夫,创建达标和检查验收不降低标准,不凑数字,不搞形式主义。各地根据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各阶段工作目标、计划,建立创建活动报告制度,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五)及时总结经验,扎实有效推进。认真总结创建活动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扩大活动影响,全面扎实地推进创建活动。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将对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县(市)进行表彰,授予“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荣誉称号。省农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公安厅将对创建先进乡(镇)进行表彰,授予“全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荣誉称号。“平安农机示范村”、“平安农机示范户”分别由市、县予以表彰。各市须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创建活动情况上报省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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