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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委办关于近期连续发生几起建设工程施工事故的通报

广东省安委办关于近期连续发生几起建设工程施工事故的通报
(粤安办明电〔2007〕2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我省建设工程施工重大伤亡事故增多,施工安全形势严峻。广州、深圳、东莞、江门四市在五月份短短一个多星期相续发生了4起伤亡多人的重大安全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5人受伤。

  5月6日,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第一工业区一栋4层旧楼在拆除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5月7日下午2时左右,东莞市中堂镇袁家涌村一空置厂区内办公楼在装修拆除阳台过程中,发生阳台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5月8日上午9时左右,承建广州珠江黄埔大桥东二环工程的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第10标段由南往北第三个桥墩悬挂平台上施工过程中,悬挂施工平台的钢丝绳突然断裂,施工平台发生倾斜,造成4名工人连同挂篮底模、侧模等构建一起坠落江中,导致3人死亡、1人受伤;

  5月14日凌晨1时,在江门鹤山市由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雅瑶镇施工工地在架设地下水管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被活埋后导致死亡。

  上述几起事故发生后,省领导高度重视,副省长、省安委会主任佟星同志5月14日在《江府信息》(第83期)关于江门鹤山市雅瑶镇施工工地发生坍塌事故的报告上上作出重要批示:“近来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较多,请省安监局提请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安全施工”。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建辉同志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指示,要求严肃通报近期发生的建筑施工事故,迅速将佟星副省长指示传达至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经初步调查分析,上述几起工程施工事故,都是由于建筑工程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没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不严,安全监管不到位或违章操作造成的,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教训深刻。为贯彻落实好佟星副省长的批示精神,迅速有效遏制建设工程施工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现将上述几起事故通报全省,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我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形势总体上比较稳定,但近期发生的几起事故暴露了一些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没有落实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在项目管理中得不到落实;二是部分重要施工工序没有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尤其是吊装作业、高空作业安全措施缺乏;三是建筑市场存在非法挂靠、非法劳务分包、违法违规建筑施工等现象;四是个别地方的建设工程行业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监管还不够到位。对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高度,从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制”的落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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