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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2.组织实施主体明确,生产经营实行企业化运作。

  3.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确,有一套较为完备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奖惩措施。

  4.园区与科研院所、工商企业等单位的合作机制健全,管理科学、规范。

  5.有产前、产中、产后自我服务组织。

  6.带动作用强,能指导和带动周边地区农民的产品生产。

  7.在产业化经营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科技水平

  1.有注册商标和品牌。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农药、化肥、药物等投入品符合农产品安全生产要求;主导产品有生产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达到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

  2.有较强的科技成果应用与转化能力,积极引进、转化和创新应用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优良新品种和适用先进设施。

  3.主要从业人员持有绿色证书,或具有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以上劳动力比率达60%以上。

  (五)园区效益

  1.经济效益好,单位面积产量与产值比周边同类产业区高15%以上。

  2.社会效益好,园区建设推动集约化生产水平提高,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提高资源利用率,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对区域未来发展具有潜在的发展优势。

  3.园区建设能有效改善当地农业发展条件,有利于当地传统农业提升、生态环境改善、农业功能拓展和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致富农民、发展农村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建设模式

  1.设施栽培模式。以工业化装备和标准化、安全生产技术为基础,以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为目标,通过地膜覆盖,大棚、温室、无土栽培等多种方法,营造“全天候”的农业生产条件,创造具有更高产出率的光照、热量、气温和土壤等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农作物常年生产、多季收获、优质安全、高产高效。

  2.生态养殖模式。通过综合运用信息技术、自动控制技术、信息网络技术,把工厂化集约生产嫁接到生态化养殖上,对生产过程进行标准化、企业化和精准化管理,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生产出具有天然养殖特性的绿色农产品,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品质和价值。

  3.立体种养模式。把种植业和养殖业在空间和时间上进行优化组合,依据动植物生态共生圈、食物链和循环经济原理,充分挖掘农业资源的生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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