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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我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根据省“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在全省指导建立一批不同模式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现就实施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原则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绿色消费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充分运用生态学、系统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立足我省的科技、人才、资源优势和经济社会的先发优势,因地制宜、突出产业特色、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使农业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农产品质量更加安全优质,走出一条新型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路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建设原则。一是坚持协调发展原则。园区的选址、定位应紧密结合区域性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特色产业。园区规划应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与新农村发展规划等相协调。二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同时,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以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主导产业向纵深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化运作、多元化投入原则。因地制宜采用灵活多样的投资运作方式、产权和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以业主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投入机制。四是坚持突出创新,效率优先原则。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加大科技与管理创新力度,把创新的理念贯穿于园区的建设发展。通过整合各类农业园区、农产品基地等,巩固、提升现有建设成果,把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成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高效生态农业样板与示范窗口。

  二、建设目标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生产发展、人与自然和谐,通过对种养加一体、生态养殖、立体种养、有机农业、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等发展模式的合理组合应用,努力使高效生态农业园区达到基础设施完备、产业优势突出、科技应用领先、服务体系健全、服务方式高效、生态环境良好、产品优质安全的建设目标,把园区建设成为效益农业的集聚区、优质安全农产品的生产区、休闲农业的观光区和现代农业的先行区。“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以粮油、蔬菜、茶叶、柑桔、特色小水果、蚕桑、花卉苗木、食用菌、畜禽养殖、休闲农业等产业为重点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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