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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印发2007年广东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省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要安排半天时间,组织员工脱产学习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内容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大力宣传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掀起全省建设系统学法守法的新高潮,不断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全社会安全观念,营造关爱生命的氛围。

  (五)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大检查。“安全活动月”期间,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并针对当前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省建设厅将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开展检查、督查,督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安全建管职责,督促建设各方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严防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1、检查范围:全省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以及燃气企业经营情况。

  2、检查重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城乡结合部的村镇建设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以及液化石油气储罐站、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3、检查内容:一是在建工程的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大型施工起重机械、外脚手架、地下暗挖、施工用电以及“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二是建筑施工和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人员配备、持证上岗、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等情况;三是液化石油气储罐站和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设施和场所是否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4、检查安排:这次全省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和省建设厅组织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三个阶段,时间从5月15日至6月10日。在企业自查、地方检查的基础上,省建设厅将于6月上旬组织10个督查组,由厅领导带队,对21个市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燃气主管部门组织企业自查和开展检查的情况;二是各地组织开展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施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情况;三是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四是重点检查有深基坑、高支模、大型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和重点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大检查结束后,省建设厅将这次大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上报省安委会、建设部,并同时通报各市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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