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种子总站关于抓紧报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浙种[2006]67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今年9月召开的全省种子工作会议对贯彻国办40号文件精神作了动员和部署,各地结合实际落实会议精神,积极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相继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改革实施方案。近日,省政府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38号),进一步明确了我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省政府领导十分关注种子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抓好落实。为及时掌握各地改革进程,加强指导和督促,根据厅领导意见,决定对全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调查,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务必于12月11日前把贯彻全省种子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等报我站,县(市、区)同时报送市农业局。对至今尚未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的,需说明原因和下阶段的工作打算。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种子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按国办发[2006]40号和浙政办发[2006]138号文件要求,积极有序推进这项改革,同时进一步健全种子管理机构,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