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承担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培训绩效。
建立培训机构评估制度,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对培训机构进行评估,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对培训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各类培训机构间展开适度有序竞争,形成多种渠道、优势互补、密切配合的培训网络。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培育和规范培训市场,形成由培训管理部门指导、公开平等、优化服务、竞争有序的培训市场机制。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培训机构体系。
5、优化整合,加强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各级各类公务员培训机构应建立一支业务精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选聘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省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整合和优化师资队伍,建立全省和各市培训师资库,实现师资联聘,资源共享。
6、体现江苏特色,推进统一规范的教材体系建设
培训教材建设应当结合江苏的实际,为江苏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应当适应不同类别培训的需要,着眼于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建立开放的、内容实用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体系。建立教材规划、编审、评估制度。加强电子教材、教学软件、网上课件等多种类型、形式新颖的教材开发,既统一、规范、配套,又符合实际需要,确保质量。
7、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公务员培训管理者队伍素质
加强公务员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强化培训管理机构的职能,充实力量、人员到位。抓好从事公务员培训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
平。实行定期轮训,力争5年内将全省政府公务员培训管理者轮训一遍,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善组织、敬业精神强的公务员培训管理者队伍。
8、统筹规划,把公务员培训经费落到实处
根据
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应当保证公务员培训经费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公务员培训经费不少于单位工资总额的2%,对重点培训项目,给予优先保证。对培训经费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公务员培训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切实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