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根据《关于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也可以选拔。选拔对象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要特别注重推荐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处于国际先进或全国领先的青年人才。上述选拔对象中,优先予以推荐被纳入我省重点培养工程的人员。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为保证申报人选质量,各市推荐人选2名,省直各有关部门(除省教育厅)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其中,非公有制单位直接向所在地人事部门推荐人选;根据基层推荐情况,各市、省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上报。
四、报送材料
请各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于2007年3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省人事厅专家管理处:
(一)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报送情况推荐报告1份,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二)候选人情况登记表7份(见附件)。请不要装饰。可登录江苏人事网站点击“软件表格下载”,从“专家管理处”下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网址是www.jsppd.gov.cn。候选人的附件材料由学历、学位、职称、专利、获奖等证书及代表性论文的复印件构成,单独装订1份。申报单位对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有关涉密人员的资料,由上报单位严格审核并明确标出。附件材料供我厅组织专家评审时参考。若有需报国家人事部的重要材料,请每人用不超过一页A4纸的篇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