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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鲁木齐市殡仪馆新增殡仪服务收费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鲁木齐市殡仪馆新增殡仪服务收费的批复
(新发改收费〔2006〕1243号)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上报《关于新增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乌发改费〔2006〕2号)收悉,为满足不同层丧葬消费需求,增设个性化尾巴坍落度哈哈镜必要的。根据你委的实际测算结果,并参照内地部分城市同类火化炉的收费标准,经研究,核定乌鲁木齐市殡仪馆高档炼灰炉遗体火化收费标准为480元\具(含拣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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