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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环保机构编制调研工作准备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环保机构编制调研工作准备的通知
(川环函[2006]186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我省环保系统机构队伍建设,按照中伟省长和晓峰副省长的指示,由省编办牵头于2006年4月上旬开始对部分市(州)、县(市、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准备,切实把环保机构队伍建设的困难和问题反映出来,为省委听取环保工作汇报作充分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重点内容

  1、环保系统管理体制问题。当前环保管理体制与现实是否相适应,结合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探讨设区城市设置环保派出机构等问题。

  2、环保机构人员编制问题。环保部门担负的任务和责任越来越重,如何使人员编制与所担负的任务相适应。市、县两级环保局依据人口和幅员面积各应配备多少编制合适。

  3、县级环保机构独立执法主体问题。全省有很大一部分县(市、区)的环保机构为事业局、合署局、挂牌局,无独立执法主体资格,探讨如何解决执法主体地位问题。

  4、环境监察、监测机构编制问题。环境监察、监测是环保队伍现场执法的主要力量,如何落实国务院《决定》,增强环保执法能力,将环境监察队伍纳入公务员序列管理等问题。

  二、调研重点地方

  调研以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所在市(州)、县(区、市)为重点,县级环保机构中事业局、合署局、挂牌局多的地区也应重点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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