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新闻工作协会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省农业好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浙农专发〔2007〕51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省级新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农业新闻宣传工作,激励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鼓舞农民群众投身高效生态农业建设,为推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06年度全省农业好新闻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与范围
在下列新闻媒体2006年刊播的有关农业工作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一)有全国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报刊;
(二)经正式批准的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
(三)在杭的中央媒体。
二、评奖项目和作品要求
(一)作品应紧紧围绕建设新农村,推进现代农业这一主题,着重反映全省各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三农”扶持政策,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成果和先进典型。
(二)评选活动设9个评选项目。报刊类:消息(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新闻调查等,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不包括系列评论、专栏)、新闻摄影。电视、广播类:消息(时间限制在4分钟以内)、评论(时间限制在15分钟以内)、新闻专题节目(时间限制在30分钟以内)、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三)参评作品要求内容真实、报道及时、主题鲜明、特色明显、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题材重大,新闻性强,有深度,反响大,正确引导舆论。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新闻价值高,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说明简洁。对超过规定篇幅、时间的作品,参评单位要从严掌握,须填写特别推荐意见方可参评。
三、时间、数量和要求
(一)报送时间:参评作品于2007年5月15日前报送省农业厅宣传站。各市参评作品由市农业局统一报送,中央在杭媒体和省级新闻单位直接报送。报送作品时须填写《2006年度全省农业好新闻奖推荐目录》(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