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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635”电厂上网电价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635”电厂上网电价的批复
(新发改能价[2006]1546号)


新疆额河建管局:

  你局《关于请求调整引额济克工程“635”电厂上网电价的报告》(新额局[2006]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目前,“635”电厂上网电价0.15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是200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纪要确定的。经自治区领导同意,现将“635”电厂上网电价由现行的0.15元/千瓦时调整到0.20元/千瓦时,调整电价自2006年10月2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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