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找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思路。要通过审查项目获得方式、经营费用、合同,查看会议纪要、会议记录、规章制度等方式,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1、行业各单位及重点人员的自查自纠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查思想,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二查行为,在各类经营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商业贿赂行为;三查制度,重点查找在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健全,本单位有没有账外账、账外物等。
2、行业各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查找下列重点问题:一是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二是在行政审批、监督执法中的索贿受贿行为;三是违反规定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排斥公平竞争的行为;四是失职渎职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商业贿赂的行为;五是监管不力的原因,监管制度、手段等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四)针对不同情况,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商业贿赂问题,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市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四、自查自纠的工作要求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发放自查表、征求意见表、走出去请进来、征求意见座谈会、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网络信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和相关单位、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建委治理商业贿赂投诉受理电话:3012774、网络邮箱:whjwjw@sina.com 。行业各单位都要设立治理商业贿赂投诉受理电话,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设立网络投诉信箱,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
2、加强督查督导。市建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巡查、重点抽查和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人员巡查并对建设领域薄弱环节和重点单位进行抽查。从经营观念、市场行为、合同、财务审计、非生产性费用支出、非正常现金流等方面入手,看自查自纠是否落实。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要反复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从严处理。对情况严重的要重点督查,并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一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