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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德阳珠江花园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污染纠纷处理意见的函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德阳珠江花园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污染纠纷处理意见的函
(川环函[2006]195号)


德阳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珠江花园移动通讯基站电磁辐射环境污染纠纷的情况报告》(德环发[2006]79号)收悉。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实施移动通信基站申报登记的通知》(川环函[2005]739号),我局通过调查核实,目前该基站的相关环保手续履行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根据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4月6日的电磁辐射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该基站周围所有点位的0.7~3GHz(涵盖移动通信所用频段)综合电磁场功率密度均远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中规定的0.4W/㎡的公众照射限值,符合国家规定。该基站所在区域电磁辐射环境质量良好,不存在超标现象。

  三、请你局在前期大量细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消除群众“谈辐色变”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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