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和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活动组织先进单位的决定
(苏民人[2006]16号)
各市民政局:
国务院《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以来,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迅速,目前全省各级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8300多家,涉及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体育、文化、科技等各个领域。随着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公益作用日益显现,我省各级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已成为服务“两个率先”和构建和谐江苏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2005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各地民政部门与民办非企业单位密切协作,精心安排,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采取多种工作措施,以制度促管理,以服务带发展,以活动树形象,提高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身素质,激发了民办非企业的发展活力,加强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对硅湖职业技术学院等8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和徐州市民政局等1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组织先进单位予以表彰。这次受表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不同的行(事)业中自律与诚信建设的工作成绩突出。他们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公信度高,是我省现阶段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的优秀代表,他们的爱心行动和真诚奉献为社会公益机构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这次受表彰的登记管理机关,在组织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中,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广泛宣传,措施有力,探索了许多提高管理水平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营造了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良好氛围,促进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诚信建设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
希望受到表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珍惜荣誉,继续开拓,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新的佳绩。希望全省各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抢抓机遇,奋发进取,深入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不断弘扬“创新、创业、创优”精神,扎扎实实地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为促进我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